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工作具体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共同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联席工作组,负责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联席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席工作组依法委托相关社会机构,作为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的申请备案受理、资格初审、过程监管、数据采集、评估总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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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工作具体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共同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联席工作组,负责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联席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席工作组依法委托相关社会机构,作为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的申请备案受理、资格初审、过程监管、数据采集、评估总结等工作。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工作具体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共同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联席工作组,负责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联席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席工作组依法委托相关社会机构,作为全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的申请备案受理、资格初审、过程监管、数据采集、评估总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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