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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一纸审议意见,一场整改攻坚
发布日期:2026-05-1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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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检察日报》第05版

春夏之交,内蒙古的风已经带着青草的芬芳。

一年前,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直指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瓶颈。

一年间,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发生了静水深流的变化。针对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从“照单全收”到制定整改“施工图”,内蒙古行政检察人正在用行动书写一份崭新的高质效办案答卷。

现场:肯定成效的同时提出问题短板

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人员走入锡林郭勒盟,开展行政检察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专项评查。

时间回到一年前。2025年4月,在听取并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前,为了充分了解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隋维钧率调研组深入包头市、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调研。

调研组的目光,没有停留在听取材料汇报上,而是深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参观、查阅台账,实地了解行政检察亮点工作;走入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及案件受理情况……边走边听边看,调研组对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

2025年5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作了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从强化诉讼内监督、拓展诉讼外监督、主动融入大局、护航民生民利、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汇报了2022年以来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近年来,进入检察环节申请监督的‘民告官’案件明显增加。”“检察机关与司法厅联合部署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试点覆盖率超过50%,均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检察机关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作机制6个,推动形成盟市级‘府检联动’机制,共护营商环境、共解行政争议、共促社会治理”……

一件件实事、一个个案例、一串串数字,鲜活地展现了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的足迹。

结合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洪江表示:“内蒙古检察机关聚焦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深耕行政检察履职,成效值得肯定。其中,包头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务实有力、亮点鲜明、成效突出。希望持续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精准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检察履职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呼和浩特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任方铭表示:“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重任在肩,检察机关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提升监督质效,服务保障大局,关注特定群体。”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上,审议意见正式出炉。在肯定内蒙古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同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审议意见也指出了行政检察工作中的短板,如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大数据赋能仍需强化、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并提出内蒙古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行政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行政检察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监督协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检察职能;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检察院就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

针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必答题”,内蒙古检察机关没有丝毫犹豫,“照单全收”,并迅速将“意见单”转化为整改“施工图”。

破题:把“意见单”变成“施工图”

破局,首先要从“人”开始。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行政检察队伍建设问题,着力配齐基层院行政检察力量;同时,依托正在开展的“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内蒙古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建立内蒙古行政检察优秀人才长效培养机制,要求业务骨干跟班办案,提升监督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直言:“能力的提升绝不应该在枯燥的开会学习中,而应该在一场场实战化的‘沙场秋点兵’中。”

李永君在自治区检察院与工商联联合主办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落地进商会 真诚服务助企行”法律专场活动上,讲授了行政检察服务保障企业权益的相关工作。自治区检察院落实“包片指导+领域负责+专项牵头”机制,要求各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行政检察疑难复杂案件。

不久前,在包头市检察院,一场行政检察“基层开讲活动”干货满满。活动聚焦如何高质量制发行政检察建议,全国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赵苗苗登台授课。“这种以案释法、实操讲解、手把手打磨文书的方式,让我们实打实长本领。”参训的年轻检察官感慨不已。包头市检察机关还通过举办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开展“1带N”行政检察导师结对传帮带,全方位淬炼队伍、提升专业素能。

同时,内蒙古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跨部门交流、常态化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结对共建、人才库建设、成立行政检察理论研究组等,促推新型行政检察队伍加速形成。

人才队伍是行政检察的基础,科技赋能则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劲动能。审议意见中提到的“大数据赋能仍需强化”,是一项颇具时代感的要求。整改中,内蒙古检察机关把数字检察作为“一号工程”推进。

在赤峰,检察机关研发了“漏发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监督模型,通过将民政部门的发放名单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优抚名单进行碰撞,挖出了漏发550余万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的线索。

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人员到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指导行政检察工作。

在鄂尔多斯,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模型,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涉企行政处罚信用惩戒信息公示职责,有力推动涉企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这些模型的应用,让内蒙古行政检察人员尝到了数据赋能的甜头。如今,从草原深处到黄河岸边,一个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数字利剑”。

程序空转是行政检察的老大难。老百姓为了一个官司,在各部门之间跑断了腿,却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在整改中,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府检联动”,截至目前已有8个盟市检察院深化“府检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转化为“目标一致、优势互补”的双向协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行政检察案件办理中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

2025年8月,在鄂尔多斯,针对一起纠缠了26年的涉税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召集税务、法院、信访等多部门的负责人坐到一起,厘清法律关系,更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当事人眼含热泪:“这26年,我终于放下了。”

全国人大代表吴英在了解“府检联动”工作后表示:“‘府检联动’打破了过去‘各扫门前雪’的职能壁垒,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集团作战’的深刻转变,构建起了一条贯通行政、司法的‘高速路’,让行政争议从‘结案了事’变成了‘案结事了’”。

亮点: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刚性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内蒙古检察机关亮出了实招——推行“行刑反向衔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模式。

在包头,检察官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切入点,推行案件办理的“十步审查法”。从管辖权到处罚依据,从主体到对象,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全要素“体检”。这一创新,直接挖出了18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线索,打通了案源渠道。针对嫌疑人借用他人身份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148份,并通过拆分收入逃避个税申报,因证据不足被不起诉的情况,检察机关坚持“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导向,厘清刑事与行政责任认定差异,依法明确自然人虚开发票应受行政处罚,并向税务部门发送检察意见。今年2月,税务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赤峰,“台账式”跟踪成为了新标配。从检察意见的制发、送达,到行政机关的回复、处理,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了“一案一档、全程可溯”。对于逾期未回复的,检察机关敢于亮剑,通过催告、督促、约谈,构建起监督闭环。

通过延伸监督触角、规范案件审查、强化上下联动,内蒙古检察机关强化“全链条管理、台账式跟踪、闭环式监督”。今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同比增长2.5%,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同比增长11%。

这不仅仅是数字的增长,更是监督刚性的体现。通过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内蒙古检察机关将个案监督转化为制度规范,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202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善行养老院,结合涉老年人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案件,开展敬老助老法律宣传。

今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近三年办理的300余件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的专项“体检”,聚焦诉讼过程中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却未获支持等“硬骨头”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这场“体检”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复盘,更是为未来“精准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经过全覆盖复查评查,逐案排查监督短板,发现“办案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适用不精准”“监督质效不高”“小过重罚”等监督案件线索10件;通过盟市检察院结对共建、自治区检察院分组指导、上下级一体化办案机制,2025年的4个监督空白检察院全部提前销号;赤峰市检察院针对多起行政机关“过罚不当”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今年前3个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7件,提出监督意见数和监督率同比大幅上升。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加强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十条措施》《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办案指引》。

一年来,内蒙古行政检察的点滴进步被代表委员们关注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法学教育从业者,我深切感受到内蒙古行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这一年来,检察机关健全优秀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依托业务竞赛、实战练兵、骨干跟班办案、专业人才库建设等载体,以赛促训、以练促能,将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构建起科学育才体系,为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同时,检察机关更加注重通过检校合作建立实践基地、联合开展重点法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打破理论与实践的壁垒,实现了协同育人。”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世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巩学峰表示:“这一年,我深切感受到群众法治观念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民告官’案件进入公众视野,这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要求。内蒙古检察机关在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中的主动作为,让我看到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记者手记】

一年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与其说是一张对检察工作的“体检单”,不如说是一声“发令枪”。它直指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痛点。而今,回望这一年的整改之路,看到的是内蒙古检察机关在面对问题时“刀刃向内”的勇气和“破釜沉舟”的决心。

这份答卷最深刻的启示,在于它打破了行政检察“软监督”的刻板印象。通过制度创新与数字赋能,内蒙古检察机关找到了破解行政检察“线索发现难”的金钥匙。更为可贵的是,这份答卷还写满了“人情味”。从26年的陈年积案得以化解,到550余万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被追回,行政检察不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适用,而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的担当。

内蒙古行政检察人用一年的实践证明:人大监督不是“挑刺”,而是“助推”;整改不是“花架子”,而是扎扎实实的“赶考”。最终的答卷,就写在每一个高质效办理的案件之中。(记者 沈静芳)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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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5-12 09:16 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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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夏之交,内蒙古的风已经带着青草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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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间,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发生了静水深流的变化。针对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从“照单全收”到制定整改“施工图”,内蒙古行政检察人正在用行动书写一份崭新的高质效办案答卷。

        现场:肯定成效的同时提出问题短板

        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人员走入锡林郭勒盟,开展行政检察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专项评查。

        时间回到一年前。2025年4月,在听取并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前,为了充分了解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隋维钧率调研组深入包头市、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调研。

        调研组的目光,没有停留在听取材料汇报上,而是深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参观、查阅台账,实地了解行政检察亮点工作;走入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及案件受理情况……边走边听边看,调研组对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

        2025年5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作了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从强化诉讼内监督、拓展诉讼外监督、主动融入大局、护航民生民利、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汇报了2022年以来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近年来,进入检察环节申请监督的‘民告官’案件明显增加。”“检察机关与司法厅联合部署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试点覆盖率超过50%,均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检察机关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作机制6个,推动形成盟市级‘府检联动’机制,共护营商环境、共解行政争议、共促社会治理”……

        一件件实事、一个个案例、一串串数字,鲜活地展现了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的足迹。

        结合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洪江表示:“内蒙古检察机关聚焦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深耕行政检察履职,成效值得肯定。其中,包头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务实有力、亮点鲜明、成效突出。希望持续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精准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检察履职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呼和浩特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任方铭表示:“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重任在肩,检察机关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提升监督质效,服务保障大局,关注特定群体。”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上,审议意见正式出炉。在肯定内蒙古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同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审议意见也指出了行政检察工作中的短板,如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大数据赋能仍需强化、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并提出内蒙古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行政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行政检察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监督协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检察职能;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检察院就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

        针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必答题”,内蒙古检察机关没有丝毫犹豫,“照单全收”,并迅速将“意见单”转化为整改“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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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在包头市检察院,一场行政检察“基层开讲活动”干货满满。活动聚焦如何高质量制发行政检察建议,全国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赵苗苗登台授课。“这种以案释法、实操讲解、手把手打磨文书的方式,让我们实打实长本领。”参训的年轻检察官感慨不已。包头市检察机关还通过举办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开展“1带N”行政检察导师结对传帮带,全方位淬炼队伍、提升专业素能。

        同时,内蒙古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跨部门交流、常态化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结对共建、人才库建设、成立行政检察理论研究组等,促推新型行政检察队伍加速形成。

        人才队伍是行政检察的基础,科技赋能则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劲动能。审议意见中提到的“大数据赋能仍需强化”,是一项颇具时代感的要求。整改中,内蒙古检察机关把数字检察作为“一号工程”推进。

        在赤峰,检察机关研发了“漏发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监督模型,通过将民政部门的发放名单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优抚名单进行碰撞,挖出了漏发550余万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的线索。

        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人员到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指导行政检察工作。

        在鄂尔多斯,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模型,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涉企行政处罚信用惩戒信息公示职责,有力推动涉企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这些模型的应用,让内蒙古行政检察人员尝到了数据赋能的甜头。如今,从草原深处到黄河岸边,一个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数字利剑”。

        程序空转是行政检察的老大难。老百姓为了一个官司,在各部门之间跑断了腿,却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在整改中,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府检联动”,截至目前已有8个盟市检察院深化“府检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转化为“目标一致、优势互补”的双向协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行政检察案件办理中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

        2025年8月,在鄂尔多斯,针对一起纠缠了26年的涉税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召集税务、法院、信访等多部门的负责人坐到一起,厘清法律关系,更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当事人眼含热泪:“这26年,我终于放下了。”

        全国人大代表吴英在了解“府检联动”工作后表示:“‘府检联动’打破了过去‘各扫门前雪’的职能壁垒,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集团作战’的深刻转变,构建起了一条贯通行政、司法的‘高速路’,让行政争议从‘结案了事’变成了‘案结事了’”。

        亮点: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刚性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内蒙古检察机关亮出了实招——推行“行刑反向衔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模式。

        在包头,检察官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切入点,推行案件办理的“十步审查法”。从管辖权到处罚依据,从主体到对象,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全要素“体检”。这一创新,直接挖出了18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线索,打通了案源渠道。针对嫌疑人借用他人身份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148份,并通过拆分收入逃避个税申报,因证据不足被不起诉的情况,检察机关坚持“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导向,厘清刑事与行政责任认定差异,依法明确自然人虚开发票应受行政处罚,并向税务部门发送检察意见。今年2月,税务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赤峰,“台账式”跟踪成为了新标配。从检察意见的制发、送达,到行政机关的回复、处理,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了“一案一档、全程可溯”。对于逾期未回复的,检察机关敢于亮剑,通过催告、督促、约谈,构建起监督闭环。

        通过延伸监督触角、规范案件审查、强化上下联动,内蒙古检察机关强化“全链条管理、台账式跟踪、闭环式监督”。今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同比增长2.5%,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同比增长11%。

        这不仅仅是数字的增长,更是监督刚性的体现。通过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内蒙古检察机关将个案监督转化为制度规范,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202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善行养老院,结合涉老年人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案件,开展敬老助老法律宣传。

        今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近三年办理的300余件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的专项“体检”,聚焦诉讼过程中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却未获支持等“硬骨头”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这场“体检”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复盘,更是为未来“精准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经过全覆盖复查评查,逐案排查监督短板,发现“办案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适用不精准”“监督质效不高”“小过重罚”等监督案件线索10件;通过盟市检察院结对共建、自治区检察院分组指导、上下级一体化办案机制,2025年的4个监督空白检察院全部提前销号;赤峰市检察院针对多起行政机关“过罚不当”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今年前3个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7件,提出监督意见数和监督率同比大幅上升。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加强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十条措施》《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办案指引》。

        一年来,内蒙古行政检察的点滴进步被代表委员们关注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法学教育从业者,我深切感受到内蒙古行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这一年来,检察机关健全优秀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依托业务竞赛、实战练兵、骨干跟班办案、专业人才库建设等载体,以赛促训、以练促能,将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构建起科学育才体系,为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同时,检察机关更加注重通过检校合作建立实践基地、联合开展重点法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打破理论与实践的壁垒,实现了协同育人。”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世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巩学峰表示:“这一年,我深切感受到群众法治观念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民告官’案件进入公众视野,这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要求。内蒙古检察机关在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中的主动作为,让我看到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记者手记】

        一年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与其说是一张对检察工作的“体检单”,不如说是一声“发令枪”。它直指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痛点。而今,回望这一年的整改之路,看到的是内蒙古检察机关在面对问题时“刀刃向内”的勇气和“破釜沉舟”的决心。

        这份答卷最深刻的启示,在于它打破了行政检察“软监督”的刻板印象。通过制度创新与数字赋能,内蒙古检察机关找到了破解行政检察“线索发现难”的金钥匙。更为可贵的是,这份答卷还写满了“人情味”。从26年的陈年积案得以化解,到550余万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被追回,行政检察不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适用,而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的担当。

        内蒙古行政检察人用一年的实践证明:人大监督不是“挑刺”,而是“助推”;整改不是“花架子”,而是扎扎实实的“赶考”。最终的答卷,就写在每一个高质效办理的案件之中。(记者 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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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 | 一纸审议意见,一场整改攻坚

                发布日期:2026-05-12 09:16 检察日报 
                朗读

                2026年5月11日《检察日报》第05版

                春夏之交,内蒙古的风已经带着青草的芬芳。

                一年前,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直指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瓶颈。

                一年间,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发生了静水深流的变化。针对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从“照单全收”到制定整改“施工图”,内蒙古行政检察人正在用行动书写一份崭新的高质效办案答卷。

                现场:肯定成效的同时提出问题短板

                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人员走入锡林郭勒盟,开展行政检察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专项评查。

                时间回到一年前。2025年4月,在听取并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前,为了充分了解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隋维钧率调研组深入包头市、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调研。

                调研组的目光,没有停留在听取材料汇报上,而是深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参观、查阅台账,实地了解行政检察亮点工作;走入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及案件受理情况……边走边听边看,调研组对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

                2025年5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作了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从强化诉讼内监督、拓展诉讼外监督、主动融入大局、护航民生民利、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汇报了2022年以来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近年来,进入检察环节申请监督的‘民告官’案件明显增加。”“检察机关与司法厅联合部署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试点覆盖率超过50%,均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检察机关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作机制6个,推动形成盟市级‘府检联动’机制,共护营商环境、共解行政争议、共促社会治理”……

                一件件实事、一个个案例、一串串数字,鲜活地展现了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的足迹。

                结合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洪江表示:“内蒙古检察机关聚焦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深耕行政检察履职,成效值得肯定。其中,包头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务实有力、亮点鲜明、成效突出。希望持续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精准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检察履职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呼和浩特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任方铭表示:“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重任在肩,检察机关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提升监督质效,服务保障大局,关注特定群体。”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上,审议意见正式出炉。在肯定内蒙古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同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审议意见也指出了行政检察工作中的短板,如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大数据赋能仍需强化、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并提出内蒙古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行政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行政检察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监督协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检察职能;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检察院就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

                针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必答题”,内蒙古检察机关没有丝毫犹豫,“照单全收”,并迅速将“意见单”转化为整改“施工图”。

                破题:把“意见单”变成“施工图”

                破局,首先要从“人”开始。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行政检察队伍建设问题,着力配齐基层院行政检察力量;同时,依托正在开展的“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内蒙古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建立内蒙古行政检察优秀人才长效培养机制,要求业务骨干跟班办案,提升监督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直言:“能力的提升绝不应该在枯燥的开会学习中,而应该在一场场实战化的‘沙场秋点兵’中。”

                李永君在自治区检察院与工商联联合主办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落地进商会 真诚服务助企行”法律专场活动上,讲授了行政检察服务保障企业权益的相关工作。自治区检察院落实“包片指导+领域负责+专项牵头”机制,要求各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行政检察疑难复杂案件。

                不久前,在包头市检察院,一场行政检察“基层开讲活动”干货满满。活动聚焦如何高质量制发行政检察建议,全国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赵苗苗登台授课。“这种以案释法、实操讲解、手把手打磨文书的方式,让我们实打实长本领。”参训的年轻检察官感慨不已。包头市检察机关还通过举办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开展“1带N”行政检察导师结对传帮带,全方位淬炼队伍、提升专业素能。

                同时,内蒙古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跨部门交流、常态化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结对共建、人才库建设、成立行政检察理论研究组等,促推新型行政检察队伍加速形成。

                人才队伍是行政检察的基础,科技赋能则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劲动能。审议意见中提到的“大数据赋能仍需强化”,是一项颇具时代感的要求。整改中,内蒙古检察机关把数字检察作为“一号工程”推进。

                在赤峰,检察机关研发了“漏发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监督模型,通过将民政部门的发放名单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优抚名单进行碰撞,挖出了漏发550余万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的线索。

                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人员到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指导行政检察工作。

                在鄂尔多斯,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模型,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涉企行政处罚信用惩戒信息公示职责,有力推动涉企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这些模型的应用,让内蒙古行政检察人员尝到了数据赋能的甜头。如今,从草原深处到黄河岸边,一个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数字利剑”。

                程序空转是行政检察的老大难。老百姓为了一个官司,在各部门之间跑断了腿,却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在整改中,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府检联动”,截至目前已有8个盟市检察院深化“府检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转化为“目标一致、优势互补”的双向协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行政检察案件办理中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

                2025年8月,在鄂尔多斯,针对一起纠缠了26年的涉税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召集税务、法院、信访等多部门的负责人坐到一起,厘清法律关系,更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当事人眼含热泪:“这26年,我终于放下了。”

                全国人大代表吴英在了解“府检联动”工作后表示:“‘府检联动’打破了过去‘各扫门前雪’的职能壁垒,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集团作战’的深刻转变,构建起了一条贯通行政、司法的‘高速路’,让行政争议从‘结案了事’变成了‘案结事了’”。

                亮点: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刚性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内蒙古检察机关亮出了实招——推行“行刑反向衔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模式。

                在包头,检察官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切入点,推行案件办理的“十步审查法”。从管辖权到处罚依据,从主体到对象,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全要素“体检”。这一创新,直接挖出了18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线索,打通了案源渠道。针对嫌疑人借用他人身份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148份,并通过拆分收入逃避个税申报,因证据不足被不起诉的情况,检察机关坚持“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导向,厘清刑事与行政责任认定差异,依法明确自然人虚开发票应受行政处罚,并向税务部门发送检察意见。今年2月,税务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赤峰,“台账式”跟踪成为了新标配。从检察意见的制发、送达,到行政机关的回复、处理,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了“一案一档、全程可溯”。对于逾期未回复的,检察机关敢于亮剑,通过催告、督促、约谈,构建起监督闭环。

                通过延伸监督触角、规范案件审查、强化上下联动,内蒙古检察机关强化“全链条管理、台账式跟踪、闭环式监督”。今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同比增长2.5%,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同比增长11%。

                这不仅仅是数字的增长,更是监督刚性的体现。通过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内蒙古检察机关将个案监督转化为制度规范,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202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善行养老院,结合涉老年人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案件,开展敬老助老法律宣传。

                今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近三年办理的300余件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的专项“体检”,聚焦诉讼过程中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却未获支持等“硬骨头”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这场“体检”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复盘,更是为未来“精准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经过全覆盖复查评查,逐案排查监督短板,发现“办案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适用不精准”“监督质效不高”“小过重罚”等监督案件线索10件;通过盟市检察院结对共建、自治区检察院分组指导、上下级一体化办案机制,2025年的4个监督空白检察院全部提前销号;赤峰市检察院针对多起行政机关“过罚不当”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今年前3个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7件,提出监督意见数和监督率同比大幅上升。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加强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十条措施》《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办案指引》。

                一年来,内蒙古行政检察的点滴进步被代表委员们关注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法学教育从业者,我深切感受到内蒙古行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这一年来,检察机关健全优秀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依托业务竞赛、实战练兵、骨干跟班办案、专业人才库建设等载体,以赛促训、以练促能,将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构建起科学育才体系,为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同时,检察机关更加注重通过检校合作建立实践基地、联合开展重点法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打破理论与实践的壁垒,实现了协同育人。”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世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巩学峰表示:“这一年,我深切感受到群众法治观念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民告官’案件进入公众视野,这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要求。内蒙古检察机关在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中的主动作为,让我看到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记者手记】

                一年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与其说是一张对检察工作的“体检单”,不如说是一声“发令枪”。它直指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痛点。而今,回望这一年的整改之路,看到的是内蒙古检察机关在面对问题时“刀刃向内”的勇气和“破釜沉舟”的决心。

                这份答卷最深刻的启示,在于它打破了行政检察“软监督”的刻板印象。通过制度创新与数字赋能,内蒙古检察机关找到了破解行政检察“线索发现难”的金钥匙。更为可贵的是,这份答卷还写满了“人情味”。从26年的陈年积案得以化解,到550余万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被追回,行政检察不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适用,而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的担当。

                内蒙古行政检察人用一年的实践证明:人大监督不是“挑刺”,而是“助推”;整改不是“花架子”,而是扎扎实实的“赶考”。最终的答卷,就写在每一个高质效办理的案件之中。(记者 沈静芳)

                2026年5月11日《检察日报》第05版春夏之交,内蒙古的风已经带着青草的芬芳。一年前,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直指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瓶颈。一年间,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发生了静水深流的变化。针对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从“照单全收”到制定整改“施工图”,内蒙古行政检察人正在用行动书写一份崭新的高质效办案答卷。现场:肯定成效的同时提出问题短板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人员走入锡林郭勒盟,开展行政检察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专项评查。时间回到一年前。2025年4月,在听取并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前,为了充分了解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隋维钧率调研组深入包头市、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的目光,没有停留在听取材料汇报上,而是深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参观、查阅台账,实地了解行政检察亮点工作;走入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及案件受理情况……边走边听边看,调研组对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2025年5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作了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从强化诉讼内监督、拓展诉讼外监督、主动融入大局、护航民生民利、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汇报了2022年以来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近年来,进入检察环节申请监督的‘民告官’案件明显增加。”“检察机关与司法厅联合部署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试点覆盖率超过50%,均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检察机关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作机制6个,推动形成盟市级‘府检联动’机制,共护营商环境、共解行政争议、共促社会治理”……一件件实事、一个个案例、一串串数字,鲜活地展现了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的足迹。结合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洪江表示:“内蒙古检察机关聚焦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深耕行政检察履职,成效值得肯定。其中,包头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务实有力、亮点鲜明、成效突出。希望持续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精准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检察履职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呼和浩特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任方铭表示:“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重任在肩,检察机关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提升监督质效,服务保障大局,关注特定群体。”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上,审议意见正式出炉。在肯定内蒙古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同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审议意见也指出了行政检察工作中的短板,如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大数据赋能仍需强化、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并提出内蒙古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行政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行政检察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监督协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检察职能;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检察院就张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针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必答题”,内蒙古检察机关没有丝毫犹豫,“照单全收”,并迅速将“意见单”转化为整改“施工图”。破题:把“意见单”变成“施工图”破局,首先要从“人”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行政检察队伍建设问题,着力配齐基层院行政检察力量;同时,依托正在开展的“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内蒙古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建立内蒙古行政检察优秀人才长效培养机制,要求业务骨干跟班办案,提升监督能力。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直言:“能力的提升绝不应该在枯燥的开会学习中,而应该在一场场实战化的‘沙场秋点兵’中。”李永君在自治区检察院与工商联联合主办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落地进商会 真诚服务助企行”法律专场活动上,讲授了行政检察服务保障企业权益的相关工作。自治区检察院落实“包片指导+领域负责+专项牵头”机制,要求各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行政检察疑难复杂案件。不久前,在包头市检察院,一场行政检察“基层开讲活动”干货满满。活动聚焦如何高质量制发行政检察建议,全国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赵苗苗登台授课。“这种以案释法、实操讲解、手把手打磨文书的方式,让我们实打实长本领。”参训的年轻检察官感慨不已。包头市检察机关还通过举办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开展“1带N”行政检察导师结对传帮带,全方位淬炼队伍、提升专业素能。同时,内蒙古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跨部门交流、常态化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结对共建、人才库建设、成立行政检察理论研究组等,促推新型行政检察队伍加速形成。人才队伍是行政检察的基础,科技赋能则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劲动能。审议意见中提到的“大数据赋能仍需强化”,是一项颇具时代感的要求。整改中,内蒙古检察机关把数字检察作为“一号工程”推进。在赤峰,检察机关研发了“漏发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监督模型,通过将民政部门的发放名单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优抚名单进行碰撞,挖出了漏发550余万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的线索。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人员到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指导行政检察工作。在鄂尔多斯,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模型,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涉企行政处罚信用惩戒信息公示职责,有力推动涉企执法规范化、法治化。这些模型的应用,让内蒙古行政检察人员尝到了数据赋能的甜头。如今,从草原深处到黄河岸边,一个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数字利剑”。程序空转是行政检察的老大难。老百姓为了一个官司,在各部门之间跑断了腿,却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在整改中,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府检联动”,截至目前已有8个盟市检察院深化“府检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转化为“目标一致、优势互补”的双向协作。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行政检察案件办理中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2025年8月,在鄂尔多斯,针对一起纠缠了26年的涉税行政争议,检察机关召集税务、法院、信访等多部门的负责人坐到一起,厘清法律关系,更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当事人眼含热泪:“这26年,我终于放下了。”全国人大代表吴英在了解“府检联动”工作后表示:“‘府检联动’打破了过去‘各扫门前雪’的职能壁垒,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集团作战’的深刻转变,构建起了一条贯通行政、司法的‘高速路’,让行政争议从‘结案了事’变成了‘案结事了’”。亮点: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刚性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内蒙古检察机关亮出了实招——推行“行刑反向衔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模式。在包头,检察官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切入点,推行案件办理的“十步审查法”。从管辖权到处罚依据,从主体到对象,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全要素“体检”。这一创新,直接挖出了18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线索,打通了案源渠道。针对嫌疑人借用他人身份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148份,并通过拆分收入逃避个税申报,因证据不足被不起诉的情况,检察机关坚持“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导向,厘清刑事与行政责任认定差异,依法明确自然人虚开发票应受行政处罚,并向税务部门发送检察意见。今年2月,税务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在赤峰,“台账式”跟踪成为了新标配。从检察意见的制发、送达,到行政机关的回复、处理,每一个环节都实现了“一案一档、全程可溯”。对于逾期未回复的,检察机关敢于亮剑,通过催告、督促、约谈,构建起监督闭环。通过延伸监督触角、规范案件审查、强化上下联动,内蒙古检察机关强化“全链条管理、台账式跟踪、闭环式监督”。今年第一季度,内蒙古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同比增长2.5%,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同比增长11%。这不仅仅是数字的增长,更是监督刚性的体现。通过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内蒙古检察机关将个案监督转化为制度规范,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202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善行养老院,结合涉老年人权益保护行政检察案件,开展敬老助老法律宣传。今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近三年办理的300余件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的专项“体检”,聚焦诉讼过程中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却未获支持等“硬骨头”案件。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这场“体检”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复盘,更是为未来“精准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经过全覆盖复查评查,逐案排查监督短板,发现“办案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适用不精准”“监督质效不高”“小过重罚”等监督案件线索10件;通过盟市检察院结对共建、自治区检察院分组指导、上下级一体化办案机制,2025年的4个监督空白检察院全部提前销号;赤峰市检察院针对多起行政机关“过罚不当”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今年前3个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7件,提出监督意见数和监督率同比大幅上升。今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加强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十条措施》《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办案指引》。一年来,内蒙古行政检察的点滴进步被代表委员们关注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法学教育从业者,我深切感受到内蒙古行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这一年来,检察机关健全优秀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依托业务竞赛、实战练兵、骨干跟班办案、专业人才库建设等载体,以赛促训、以练促能,将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构建起科学育才体系,为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同时,检察机关更加注重通过检校合作建立实践基地、联合开展重点法学课题研究等方式,打破理论与实践的壁垒,实现了协同育人。”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世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巩学峰表示:“这一年,我深切感受到群众法治观念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民告官’案件进入公众视野,这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要求。内蒙古检察机关在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中的主动作为,让我看到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记者手记】一年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与其说是一张对检察工作的“体检单”,不如说是一声“发令枪”。它直指内蒙古行政检察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痛点。而今,回望这一年的整改之路,看到的是内蒙古检察机关在面对问题时“刀刃向内”的勇气和“破釜沉舟”的决心。这份答卷最深刻的启示,在于它打破了行政检察“软监督”的刻板印象。通过制度创新与数字赋能,内蒙古检察机关找到了破解行政检察“线索发现难”的金钥匙。更为可贵的是,这份答卷还写满了“人情味”。从26年的陈年积案得以化解,到550余万元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被追回,行政检察不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适用,而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的担当。内蒙古行政检察人用一年的实践证明:人大监督不是“挑刺”,而是“助推”;整改不是“花架子”,而是扎扎实实的“赶考”。最终的答卷,就写在每一个高质效办理的案件之中。(记者 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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