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巴特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生态保护区内牧户基本用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高度重视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补齐牧区电力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实施偏远牧户基本生产生活通电升级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关于适当放宽生态保护区内电网基础设施实施范围
自治区林草局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拟将您提出的拟建电力设施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区,已于2023年5月纳入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上报国家林草局。经积极协调,整合优化方案已经国家相关部委审查通过,并于2024年10月进行了公示,预计今年内经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最终审定、自治区政府批复后,您提出的拟建电力设施可落地实施。
二、关于尽快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
2023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保障偏远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通电升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对禁牧休牧区、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内等用户,通过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解决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用电需求。2023—2024年,全区共实施新能源升级改造工程10505户,其中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804户。2025年,自治区能源局再次组织盟市开展新能源升级改造需求摸排,共报送升级改造需求14330户,其中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1043户。您提出的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等方式,目前正在抓紧施工,2025年底前将全部建成投运。
三、关于加大新能源供电系统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保障农牧民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用电需求的原则,自治区组织开展新能源供电系统容量研究,经专家机构论证,确定每户2千瓦新能源供电系统即可满足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用电需求,工程投资按照自治区财政70%、盟市财政15%、农牧户15%的比例分担,每户农牧民支付工程费约4500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支持农牧民结合实际需求,通过自行支付额外费用增加新能源供电系统容量。同时,提高新能源供电系统设备质量采购标准,增加设备质保期至5年,并督促工程实施主体持续做好后续运维服务,及时做好问题咨询、缺陷治理、隐患排查等工作,解决农牧户新能源用电的后顾之忧。2023年以来,全区共投入6.9亿元,其中自治区、盟市财政共投入5.87亿元,2025年计划投入3.1亿元,推进新能源供电系统建设。
感谢您对解决生态保护区内牧户基本用电问题的关心和支持!自治区将积极推动牧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补齐电力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满足偏远农牧户用地需求。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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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生态保护区内牧户基本用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高度重视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补齐牧区电力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实施偏远牧户基本生产生活通电升级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关于适当放宽生态保护区内电网基础设施实施范围
自治区林草局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拟将您提出的拟建电力设施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区,已于2023年5月纳入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上报国家林草局。经积极协调,整合优化方案已经国家相关部委审查通过,并于2024年10月进行了公示,预计今年内经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最终审定、自治区政府批复后,您提出的拟建电力设施可落地实施。
二、关于尽快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
2023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保障偏远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通电升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对禁牧休牧区、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内等用户,通过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解决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用电需求。2023—2024年,全区共实施新能源升级改造工程10505户,其中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804户。2025年,自治区能源局再次组织盟市开展新能源升级改造需求摸排,共报送升级改造需求14330户,其中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1043户。您提出的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等方式,目前正在抓紧施工,2025年底前将全部建成投运。
三、关于加大新能源供电系统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保障农牧民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用电需求的原则,自治区组织开展新能源供电系统容量研究,经专家机构论证,确定每户2千瓦新能源供电系统即可满足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用电需求,工程投资按照自治区财政70%、盟市财政15%、农牧户15%的比例分担,每户农牧民支付工程费约4500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支持农牧民结合实际需求,通过自行支付额外费用增加新能源供电系统容量。同时,提高新能源供电系统设备质量采购标准,增加设备质保期至5年,并督促工程实施主体持续做好后续运维服务,及时做好问题咨询、缺陷治理、隐患排查等工作,解决农牧户新能源用电的后顾之忧。2023年以来,全区共投入6.9亿元,其中自治区、盟市财政共投入5.87亿元,2025年计划投入3.1亿元,推进新能源供电系统建设。
感谢您对解决生态保护区内牧户基本用电问题的关心和支持!自治区将积极推动牧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补齐电力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满足偏远农牧户用地需求。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廷·巴特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生态保护区内牧户基本用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高度重视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补齐牧区电力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实施偏远牧户基本生产生活通电升级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关于适当放宽生态保护区内电网基础设施实施范围
自治区林草局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拟将您提出的拟建电力设施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区,已于2023年5月纳入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上报国家林草局。经积极协调,整合优化方案已经国家相关部委审查通过,并于2024年10月进行了公示,预计今年内经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最终审定、自治区政府批复后,您提出的拟建电力设施可落地实施。
二、关于尽快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
2023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保障偏远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通电升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对禁牧休牧区、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内等用户,通过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解决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用电需求。2023—2024年,全区共实施新能源升级改造工程10505户,其中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804户。2025年,自治区能源局再次组织盟市开展新能源升级改造需求摸排,共报送升级改造需求14330户,其中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1043户。您提出的建立新能源供电系统等方式,目前正在抓紧施工,2025年底前将全部建成投运。
三、关于加大新能源供电系统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保障农牧民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用电需求的原则,自治区组织开展新能源供电系统容量研究,经专家机构论证,确定每户2千瓦新能源供电系统即可满足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用电需求,工程投资按照自治区财政70%、盟市财政15%、农牧户15%的比例分担,每户农牧民支付工程费约4500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支持农牧民结合实际需求,通过自行支付额外费用增加新能源供电系统容量。同时,提高新能源供电系统设备质量采购标准,增加设备质保期至5年,并督促工程实施主体持续做好后续运维服务,及时做好问题咨询、缺陷治理、隐患排查等工作,解决农牧户新能源用电的后顾之忧。2023年以来,全区共投入6.9亿元,其中自治区、盟市财政共投入5.87亿元,2025年计划投入3.1亿元,推进新能源供电系统建设。
感谢您对解决生态保护区内牧户基本用电问题的关心和支持!自治区将积极推动牧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补齐电力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满足偏远农牧户用地需求。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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