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翻开兴安盟“十四五”时期的知识产权“成绩单”:截至2025年末,全盟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75件,较五年前增长173.4%,PCT专利申请达到11件;“兴安盟大米”品牌价值突破31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2.159亿元。这组数据勾勒出过去五年兴安盟知识产权工作从夯基垒台到积厚成势的发展轨迹。
过去五年,兴安盟把知识产权治理深度嵌入地方发展逻辑——从建立覆盖全链条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矩阵,到推动“阿尔山矿泉水”成为新规实施后全国首批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从打通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通道,到连续多年举办政银企对接交流会,助推“知产”变“资产”。当“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与21个地理标志商标共同织就一张价值网络,兴安盟的知识产权工作已超越单纯的保护与创造,转向如何让无形的知识产权结出更实在的富民强盟之果。
建 立 健 全
知识产权创新体制机制
兴安盟委员会、盟行署常务会议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固定研究审议内容,专题研究知识产权重点难点工作。建立兴安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统筹。
兴安盟先后印发《贯彻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兴安盟“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兴安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方案》《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科技突围工程的若干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等一揽子文件,奠定兴安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并配套出台纠纷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等系列制度规定,形成覆盖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矩阵。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方案》《开展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兴安盟特色品牌体系,推进“兴安盟大米”等地理标志及“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特色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不 断 提 高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截至2025年末,全盟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75件,较2020年增长173.4%;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37件,较2020年增长94.7%;PCT专利申请量达到11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6361件,较2020年增长107.6%,其中驰名商标1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达到2件。累计版权登记数量4031件,较2020年增长1275.8%。地理标志商标达到9件,较2020年增长80%;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2件,较2020年增长200%。累计认定植物新品种41个,较2020年增长141.18%。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2.159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4家,较2020年增长50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量达到284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101家。
地理标志建设成效显著,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地理标志产品“阿尔山矿泉水”成功获得认定,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4年2月1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实施以来认定的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也是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重组以来,我区首件被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为矿泉水产业发展壮大奠定坚实基础。“兴安盟大米”“突泉小米”成功获批自治区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兴安盟大米”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经验,成为内蒙古唯一入选《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汇编》的全国典型案例;《“兴安盟大米”富了农民强了产业》入选自治区“地理标志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树立起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新标杆。编印《兴安盟地理标志图册》,是兴安盟历史上首次全面介绍地理标志资源情况,实现地理标志资源“一册清”。
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3家;培育自治区级创新型中小企业59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11家企业进入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及发布工作,完成6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专利成果赋能兴安盟中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全区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成功落地15个版权转化项目。
系 统 加 强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贯彻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由13人组成的兴安盟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24名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出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建成由15人组成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队伍,招募知识产权服务志愿者59名。设立6个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所,3人入选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家库。建成5家维权援助工作站(分中心),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284件。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累计调解案件45件。兴安盟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得分82.06分,位列全区第4位,首次迈入全区满意度调查第一梯队。建立展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指导企业主动防范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办理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类刑事案件65起。检察机关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起诉23件、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件、涉知识产权民事执行监督4件、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件。推进检察护航“兴安盟品牌”专项行动,支持兴安盟草原三河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兴安盟大米品牌保护”检察创新实践基地项目。扎赉特旗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2022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十大典型案例”和“内蒙古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各级法院深化民行刑“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1件,结案329件,结案率99.40%,案件审理周期由2021年的122.94天缩短至2025年的38.15天;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3件,结案17件,结案率73.91%。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兴安盟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兴安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2025)》,梳理四年来的案件数据、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例,全景展现兴安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践探索与改革成效。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兴安盟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保护、“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查办假冒专利案件3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3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2件、商标侵权案件52件。其中,2025年首次通过口审庭方式高效审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件。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开展“剑网”专项行动,查办侵权盗版案件12件。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侵犯“云天化”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2021年度内蒙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侵犯“王守义”“十三香”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2023年度内蒙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推行“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扩大快速保护覆盖面和服务范围,42家重点企业纳入快速保护名录。指导突泉县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织牢织密协同保护网。市场监管、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合作协议,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站,形成案件线索通报、疑难会商、重大督办、行刑衔接的闭环机制。印发纠纷快速处理、多元化解、行政裁决告知等系列制度文件,持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与呼伦贝尔市、通辽市、满洲里市等盟市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议;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吉林省白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进“齐白兴”市场监管领域在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深化合作,成功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加 速 显 现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开展专利转化运用行动。指导兴安职业技术大学、兴安盟农牧研究所2家院所盘点入库专利48件。全盟97家企业注册专利评价转化平台用户,评价专利759件,企业收藏专利1346件、订阅874次,14家企业向高校院所定向反馈合作需求,推送4件“双五星”专利促进转化。“十四五”期间,全盟转移转化专利296件,专利许可4件。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培训4次,召开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暨“知惠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对接交流会,搭建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桥梁。
搭建“一中心四站”平台。建成“兴安领创”自治区地理标志体验展示中心,以及兴安盟知识产权保障中心地理标志保护指导站和兴安盟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3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强化对商标品牌发展的指导和服务。成功打造“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并广泛推广使用,实施“俄体粉条”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18个。“兴安盟大米”品牌价值达到310.36亿元,“丹神”“红城”等多个商标品牌连续多年荣登内蒙古百强品牌排行榜,地理标志、商标富农强农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助推“知产”变“资产”。兴安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工作机制,成功入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征集、入企调研、“入园惠企”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宣讲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收集54家企业近3.8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分9批推送至盟财政局等三部门,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159亿元。
持 续 优 化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优化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印发《兴安盟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设立7个公共服务窗口、6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10个版权服务工作站,实现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全覆盖。印发《贯彻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转发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通知》《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动态更新《兴安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版,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上线运行兴安盟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网站,建成7个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兴安盟工作站。
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联合兴安盟工商联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解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范;举办“地标名品 品味家乡”地理标志宣传活动,累计为盟内约200家中小企业提供维权托管服务。每年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兴安行”“助企”行动,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活动24场,参与企业达1277家。组织86家协会和企业参加大连专交会、杨凌农高会、地标交易会等国家级展会、博览会26次,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经验,拓宽企业发展视野。举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保护、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等培训32次,累计1540余名行政执法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队伍专业素质。
全 面 夯 实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印发《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办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品牌日等活动,每年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印发《兴安盟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活动,举办知识产权竞赛、“源在兴安”“地标名品”展示及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辨识活动,讲解辨识方法。制作《兴安盟大米》等宣传片10个,建成2所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科荣获自治区先进集体称号,2人通过知识产权师中级职称考试。2025年,兴安盟市场监管局代表队在以“增强知识产权法治意识,服务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斩获团队一等奖、最佳个人奖。
兴安盟将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聚焦高价值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和高品质服务,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助力乡村振兴、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兴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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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翻开兴安盟“十四五”时期的知识产权“成绩单”:截至2025年末,全盟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75件,较五年前增长173.4%,PCT专利申请达到11件;“兴安盟大米”品牌价值突破31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2.159亿元。这组数据勾勒出过去五年兴安盟知识产权工作从夯基垒台到积厚成势的发展轨迹。
过去五年,兴安盟把知识产权治理深度嵌入地方发展逻辑——从建立覆盖全链条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矩阵,到推动“阿尔山矿泉水”成为新规实施后全国首批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从打通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通道,到连续多年举办政银企对接交流会,助推“知产”变“资产”。当“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与21个地理标志商标共同织就一张价值网络,兴安盟的知识产权工作已超越单纯的保护与创造,转向如何让无形的知识产权结出更实在的富民强盟之果。
建 立 健 全
知识产权创新体制机制
兴安盟委员会、盟行署常务会议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固定研究审议内容,专题研究知识产权重点难点工作。建立兴安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统筹。
兴安盟先后印发《贯彻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兴安盟“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兴安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方案》《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科技突围工程的若干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等一揽子文件,奠定兴安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并配套出台纠纷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等系列制度规定,形成覆盖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矩阵。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方案》《开展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兴安盟特色品牌体系,推进“兴安盟大米”等地理标志及“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特色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不 断 提 高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截至2025年末,全盟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75件,较2020年增长173.4%;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37件,较2020年增长94.7%;PCT专利申请量达到11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6361件,较2020年增长107.6%,其中驰名商标1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达到2件。累计版权登记数量4031件,较2020年增长1275.8%。地理标志商标达到9件,较2020年增长80%;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2件,较2020年增长200%。累计认定植物新品种41个,较2020年增长141.18%。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2.159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4家,较2020年增长50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量达到284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101家。
地理标志建设成效显著,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地理标志产品“阿尔山矿泉水”成功获得认定,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4年2月1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实施以来认定的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也是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重组以来,我区首件被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为矿泉水产业发展壮大奠定坚实基础。“兴安盟大米”“突泉小米”成功获批自治区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兴安盟大米”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经验,成为内蒙古唯一入选《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汇编》的全国典型案例;《“兴安盟大米”富了农民强了产业》入选自治区“地理标志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树立起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新标杆。编印《兴安盟地理标志图册》,是兴安盟历史上首次全面介绍地理标志资源情况,实现地理标志资源“一册清”。
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3家;培育自治区级创新型中小企业59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11家企业进入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及发布工作,完成6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专利成果赋能兴安盟中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全区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成功落地15个版权转化项目。
系 统 加 强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贯彻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由13人组成的兴安盟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24名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出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建成由15人组成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队伍,招募知识产权服务志愿者59名。设立6个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所,3人入选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家库。建成5家维权援助工作站(分中心),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284件。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累计调解案件45件。兴安盟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得分82.06分,位列全区第4位,首次迈入全区满意度调查第一梯队。建立展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指导企业主动防范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办理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类刑事案件65起。检察机关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起诉23件、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件、涉知识产权民事执行监督4件、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件。推进检察护航“兴安盟品牌”专项行动,支持兴安盟草原三河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兴安盟大米品牌保护”检察创新实践基地项目。扎赉特旗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2022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十大典型案例”和“内蒙古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各级法院深化民行刑“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1件,结案329件,结案率99.40%,案件审理周期由2021年的122.94天缩短至2025年的38.15天;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3件,结案17件,结案率73.91%。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兴安盟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兴安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2025)》,梳理四年来的案件数据、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例,全景展现兴安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践探索与改革成效。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兴安盟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保护、“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查办假冒专利案件3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3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2件、商标侵权案件52件。其中,2025年首次通过口审庭方式高效审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件。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开展“剑网”专项行动,查办侵权盗版案件12件。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侵犯“云天化”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2021年度内蒙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侵犯“王守义”“十三香”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2023年度内蒙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推行“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扩大快速保护覆盖面和服务范围,42家重点企业纳入快速保护名录。指导突泉县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织牢织密协同保护网。市场监管、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合作协议,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站,形成案件线索通报、疑难会商、重大督办、行刑衔接的闭环机制。印发纠纷快速处理、多元化解、行政裁决告知等系列制度文件,持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与呼伦贝尔市、通辽市、满洲里市等盟市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议;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吉林省白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进“齐白兴”市场监管领域在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深化合作,成功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加 速 显 现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开展专利转化运用行动。指导兴安职业技术大学、兴安盟农牧研究所2家院所盘点入库专利48件。全盟97家企业注册专利评价转化平台用户,评价专利759件,企业收藏专利1346件、订阅874次,14家企业向高校院所定向反馈合作需求,推送4件“双五星”专利促进转化。“十四五”期间,全盟转移转化专利296件,专利许可4件。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培训4次,召开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暨“知惠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对接交流会,搭建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桥梁。
搭建“一中心四站”平台。建成“兴安领创”自治区地理标志体验展示中心,以及兴安盟知识产权保障中心地理标志保护指导站和兴安盟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3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强化对商标品牌发展的指导和服务。成功打造“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并广泛推广使用,实施“俄体粉条”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18个。“兴安盟大米”品牌价值达到310.36亿元,“丹神”“红城”等多个商标品牌连续多年荣登内蒙古百强品牌排行榜,地理标志、商标富农强农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助推“知产”变“资产”。兴安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工作机制,成功入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征集、入企调研、“入园惠企”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宣讲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收集54家企业近3.8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分9批推送至盟财政局等三部门,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159亿元。
持 续 优 化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优化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印发《兴安盟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设立7个公共服务窗口、6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10个版权服务工作站,实现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全覆盖。印发《贯彻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转发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通知》《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动态更新《兴安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版,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上线运行兴安盟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网站,建成7个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兴安盟工作站。
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联合兴安盟工商联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解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范;举办“地标名品 品味家乡”地理标志宣传活动,累计为盟内约200家中小企业提供维权托管服务。每年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兴安行”“助企”行动,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活动24场,参与企业达1277家。组织86家协会和企业参加大连专交会、杨凌农高会、地标交易会等国家级展会、博览会26次,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经验,拓宽企业发展视野。举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保护、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等培训32次,累计1540余名行政执法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队伍专业素质。
全 面 夯 实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印发《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办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品牌日等活动,每年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印发《兴安盟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活动,举办知识产权竞赛、“源在兴安”“地标名品”展示及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辨识活动,讲解辨识方法。制作《兴安盟大米》等宣传片10个,建成2所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科荣获自治区先进集体称号,2人通过知识产权师中级职称考试。2025年,兴安盟市场监管局代表队在以“增强知识产权法治意识,服务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斩获团队一等奖、最佳个人奖。
兴安盟将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聚焦高价值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和高品质服务,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助力乡村振兴、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兴安力量。

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翻开兴安盟“十四五”时期的知识产权“成绩单”:截至2025年末,全盟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75件,较五年前增长173.4%,PCT专利申请达到11件;“兴安盟大米”品牌价值突破31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2.159亿元。这组数据勾勒出过去五年兴安盟知识产权工作从夯基垒台到积厚成势的发展轨迹。
过去五年,兴安盟把知识产权治理深度嵌入地方发展逻辑——从建立覆盖全链条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矩阵,到推动“阿尔山矿泉水”成为新规实施后全国首批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从打通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通道,到连续多年举办政银企对接交流会,助推“知产”变“资产”。当“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与21个地理标志商标共同织就一张价值网络,兴安盟的知识产权工作已超越单纯的保护与创造,转向如何让无形的知识产权结出更实在的富民强盟之果。
建 立 健 全
知识产权创新体制机制
兴安盟委员会、盟行署常务会议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固定研究审议内容,专题研究知识产权重点难点工作。建立兴安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统筹。
兴安盟先后印发《贯彻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兴安盟“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兴安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方案》《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科技突围工程的若干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等一揽子文件,奠定兴安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并配套出台纠纷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等系列制度规定,形成覆盖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矩阵。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方案》《开展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兴安盟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兴安盟特色品牌体系,推进“兴安盟大米”等地理标志及“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为特色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不 断 提 高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截至2025年末,全盟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75件,较2020年增长173.4%;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37件,较2020年增长94.7%;PCT专利申请量达到11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6361件,较2020年增长107.6%,其中驰名商标1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达到2件。累计版权登记数量4031件,较2020年增长1275.8%。地理标志商标达到9件,较2020年增长80%;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2件,较2020年增长200%。累计认定植物新品种41个,较2020年增长141.18%。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2.159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4家,较2020年增长50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量达到284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101家。
地理标志建设成效显著,助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地理标志产品“阿尔山矿泉水”成功获得认定,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4年2月1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实施以来认定的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也是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重组以来,我区首件被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为矿泉水产业发展壮大奠定坚实基础。“兴安盟大米”“突泉小米”成功获批自治区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兴安盟大米”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经验,成为内蒙古唯一入选《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汇编》的全国典型案例;《“兴安盟大米”富了农民强了产业》入选自治区“地理标志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树立起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新标杆。编印《兴安盟地理标志图册》,是兴安盟历史上首次全面介绍地理标志资源情况,实现地理标志资源“一册清”。
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3家;培育自治区级创新型中小企业59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11家企业进入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及发布工作,完成6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专利成果赋能兴安盟中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全区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成功落地15个版权转化项目。
系 统 加 强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贯彻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由13人组成的兴安盟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24名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出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建成由15人组成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队伍,招募知识产权服务志愿者59名。设立6个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所,3人入选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家库。建成5家维权援助工作站(分中心),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284件。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累计调解案件45件。兴安盟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得分82.06分,位列全区第4位,首次迈入全区满意度调查第一梯队。建立展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指导企业主动防范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办理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类刑事案件65起。检察机关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起诉23件、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件、涉知识产权民事执行监督4件、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件。推进检察护航“兴安盟品牌”专项行动,支持兴安盟草原三河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兴安盟大米品牌保护”检察创新实践基地项目。扎赉特旗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2022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十大典型案例”和“内蒙古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各级法院深化民行刑“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1件,结案329件,结案率99.40%,案件审理周期由2021年的122.94天缩短至2025年的38.15天;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3件,结案17件,结案率73.91%。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兴安盟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兴安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2025)》,梳理四年来的案件数据、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例,全景展现兴安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践探索与改革成效。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兴安盟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保护、“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查办假冒专利案件3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3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2件、商标侵权案件52件。其中,2025年首次通过口审庭方式高效审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2件。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开展“剑网”专项行动,查办侵权盗版案件12件。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侵犯“云天化”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2021年度内蒙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侵犯“王守义”“十三香”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2023年度内蒙古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推行“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扩大快速保护覆盖面和服务范围,42家重点企业纳入快速保护名录。指导突泉县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织牢织密协同保护网。市场监管、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合作协议,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站,形成案件线索通报、疑难会商、重大督办、行刑衔接的闭环机制。印发纠纷快速处理、多元化解、行政裁决告知等系列制度文件,持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与呼伦贝尔市、通辽市、满洲里市等盟市签订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议;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吉林省白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进“齐白兴”市场监管领域在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深化合作,成功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加 速 显 现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开展专利转化运用行动。指导兴安职业技术大学、兴安盟农牧研究所2家院所盘点入库专利48件。全盟97家企业注册专利评价转化平台用户,评价专利759件,企业收藏专利1346件、订阅874次,14家企业向高校院所定向反馈合作需求,推送4件“双五星”专利促进转化。“十四五”期间,全盟转移转化专利296件,专利许可4件。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培训4次,召开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暨“知惠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对接交流会,搭建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桥梁。
搭建“一中心四站”平台。建成“兴安领创”自治区地理标志体验展示中心,以及兴安盟知识产权保障中心地理标志保护指导站和兴安盟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3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强化对商标品牌发展的指导和服务。成功打造“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并广泛推广使用,实施“俄体粉条”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18个。“兴安盟大米”品牌价值达到310.36亿元,“丹神”“红城”等多个商标品牌连续多年荣登内蒙古百强品牌排行榜,地理标志、商标富农强农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助推“知产”变“资产”。兴安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工作机制,成功入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征集、入企调研、“入园惠企”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宣讲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收集54家企业近3.8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分9批推送至盟财政局等三部门,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159亿元。
持 续 优 化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优化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印发《兴安盟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设立7个公共服务窗口、6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10个版权服务工作站,实现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全覆盖。印发《贯彻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转发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通知》《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动态更新《兴安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版,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上线运行兴安盟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网站,建成7个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兴安盟工作站。
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联合兴安盟工商联举办“企业开放日”活动,解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范;举办“地标名品 品味家乡”地理标志宣传活动,累计为盟内约200家中小企业提供维权托管服务。每年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兴安行”“助企”行动,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活动24场,参与企业达1277家。组织86家协会和企业参加大连专交会、杨凌农高会、地标交易会等国家级展会、博览会26次,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经验,拓宽企业发展视野。举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建设、地理标志保护、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等培训32次,累计1540余名行政执法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队伍专业素质。
全 面 夯 实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印发《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办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品牌日等活动,每年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印发《兴安盟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活动,举办知识产权竞赛、“源在兴安”“地标名品”展示及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辨识活动,讲解辨识方法。制作《兴安盟大米》等宣传片10个,建成2所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科荣获自治区先进集体称号,2人通过知识产权师中级职称考试。2025年,兴安盟市场监管局代表队在以“增强知识产权法治意识,服务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斩获团队一等奖、最佳个人奖。
兴安盟将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聚焦高价值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和高品质服务,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助力乡村振兴、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兴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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