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5〕180号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5〕180号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系列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2〕91号)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区技工院校创业创新工作,激发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潜力,促进技工院校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拟于2025年11月举办第四届全区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5年11月。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拟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负责大赛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
三、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须是全区技工院校正式在籍的在校生。参赛人员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参赛人员3—8人(含项目负责人1名),指导教师1—3人。大赛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参赛人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指导教师不得同时指导两个比赛项目。各盟市至少推荐1支参赛队,最多可推荐3支参赛队。
四、参赛项目
(一)参赛项目可为已经创业或计划创业的项目,重点考察项目在核心商业价值、技术与产品创新、团队创业能力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规划。曾获自治区级及以上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不可参加本届大赛。
(二)参赛项目的设计和项目申报书的撰写均由参赛人员自主完成,项目不得涉及任何权益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情况表和创业项目书两部分(见附件1)。
五、成绩组成
大赛成绩由文本评审成绩和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审成绩加权后组成,计算公式为:大赛成绩=文本成绩×30%+现场演示和答辩成绩×70%。
(一)文本评审。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见附件2),满分100分。
(二)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审。现场演示(6分钟)和答辩评审(4分钟),现场展演包括PPT演示讲解、视频展示或实物展示,评审专家对现场演示和答辩进行评审打分(见附件3),满分100分。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奖项设置数量根据参赛情况另行通知。优秀指导教师奖可作为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参赛。举办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是加强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促进技能、创业、创新融合贯通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引导技工院校学生做好“学用转化”的重要抓手。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组织院校积极组队参赛,要帮助学校对接企业,对学生创业创新作品进行企业实践,确保作品具有落地性、创新性、创业前景、商业价值和社会效益。
(二)把关作品质量。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要求对参赛资格严格审核把关,推荐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禁止抄袭。对发现的侵权行为,要取消参赛选手参赛资格,并对相关技工院校予以通报,如引发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
(三)提高参赛水平。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推荐参加大赛的参赛选手进行赛前集训,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亮点、特色提炼,提升参赛选手水平和参赛作品质量。历届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优秀作品可登陆技工教育网(http://jg.class.com.cn)学习。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动员广大技工院校学生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积极参加大赛。要会同技工院校充分应用各类媒体做好赛事宣传,让更多的技工院校教师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与大赛,扩大赛事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大赛时间、地点及未尽事宜或需调整事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常洁 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613983 6944622
附件:1.全区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模板)
2.第四届全区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文本评审评分标准(模板)
3.第四届全区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审评分标准(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0月16日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